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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权健:百亿帝国事件持续发酵!公司改称“产品没有治疗功能”

2018-12-28 发布 食品安全观察员
因为3年前的一条人命,权健集团被指涉嫌虚假宣传,发文的“丁香医生”团队坚称“对每一个字负责,不会删稿”。很快,一场舆论风暴上升为法律纷争。

 

 

12月25日,自媒体公众号“丁香园”一篇名为《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文章的热传,再次将周二力(化名)和他已经去世的女儿周洋推到了公众面前。

 

根据文章中的描述:2012年,内蒙古4岁患癌女童周洋在北京被确诊为骶尾部恶性生殖细胞瘤,在北京儿童医院治疗中,周洋接受了 4 次手术,进行了23 次化疗。虽然过程很痛苦,但她的肿瘤标志物(甲胎蛋白)一度降到了 20 多(正常数值是 0~20 )。

 

据周二力称,当周洋的故事被央视报道之后,一位权健的联络人找到自己,将他带到了权健公司的创始人兼董事长束昱辉的面前。他付了 5000 元现金(权健后来辩称是免费赠送),得到了一款紫草体用精油、一款粉末状固体饮料、一袋没有配方说明的中药制剂(束昱辉开的)。

 

而在后来的庭审中,权健公司在答辩中称药品“免费”,称2012年12月,权健产品的消费者王智永通过星光大道了解到周洋的病情,王智永将周洋一家介绍到权健,权健法定代表人针对原告病情免费为原告开了15天的中药制剂,“原告服用后病情出现好转”。

 

 

周二力说,周洋在服用权健公司的产品三个月后病情加重,在2013年5月回北京住进ICU病房,2015年12月12日,周洋离开人世。

 

周二力说,在周洋住进ICU病房期间,自己开始接到很多陌生的电话,询问周洋“是不是被权健治好了”。周二力上网搜索后,发现大量附有女儿照片的类似“一个信息挽救一个鲜活的生命!内蒙古4岁女孩小周洋患癌症在权健自然医学重获新生!”等标题的宣传。因此,周二力在周洋病重期间将权健告上了法庭。

 

2015 年 4 月,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无法证实这些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虚假宣传周洋病情,使用周洋的肖像和姓名)出自权健公司官方,因此判决周二力败诉。

 

近期,周二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现在有时间了,希望不要再有更多的人受骗,我要再次起诉权健。”

 

权健公司官网介绍称,权健集团立足于健康产业,横跨医疗、中草药、保健品等多个大健康行业。

 

 

在百度百科中搜索,权健集团创始人束昱辉的身份是:权健集团董事长、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自然医学领军人物”“中国杰出创新人物”、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总经理。根据工商信息,权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8亿元,由束昱辉持股51.1%,儿子束长京持股48.9%。

 

12月26日凌晨,权健公司通过其官方微信号发布“严正声明”称,丁香医生微信号发布的文章不实,指责其“利用从互联网搜集的不实信息,对权健进行诽谤中伤,严重侵犯权健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大众对权健品牌造成误解。”

丁香医生方面迅速回应称,撰写该文章的主笔之一表示,所写的都有证据、录音或书面材料,甚至做了公证。除了去内蒙古赤峰采访文章主角患者周洋的父亲,还曾去权健公司在天津的总部,参加了他们的招商会。

 

记者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相关数据的不完全统计,共发现了10起与权健公司火疗事故相关的判决。除火疗外,权健公司发家的产品还包括负离子卫生巾与保健鞋垫等产品。

 

记者致电权健官方客服咨询相关产品,得到的回应是:“我们没有治疗肿瘤的特效药”、“权健雅骨正基底鞋垫没有治疗功能”、“负离子卫生巾只是女士生理期使用的普通卫生巾”、“我们的保健品没有治疗疾病的功能。”记者在权健官网和各大电商平台上看到,权健雅骨正基底鞋垫和负离子卫生巾正在销售,并未标示出治疗功能。

 

而在此前央视的报道中,有权健公司经销商甚至鼓吹这款售价高达1068元一双的保健鞋垫能治疗心脏病以及前列腺炎。

 

权健的经销商当初在央视的报道里说,这款卫生巾能治疗前列腺疾病。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权健事件的锅保健食品不背

近日,丁香园发布的《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将权健集团有限公司带入了舆论漩涡。文章直指权健涉嫌虚假宣传,推广产品的模式涉嫌传销。12月26日,新京报记者针对权健事件对话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

 

新京报:请你从行业协会的角度来谈一谈权健事件。

刘学聪:其实,一直以来,消费者对整个保健食品行业的印象就不太好,这篇文章将大家对保健食品不太积极的声音都激发出来了,产生了共鸣。而实际上,这个事件中的孩子使用的三款产品都不属于保健食品。根据丁香医生的文章,这个孩子使用的是一款紫草体用精油、一款粉末状固体饮料、一袋没有配方说明的中药制剂。

 

权健虽然是一家保健食品公司,但经营范围不仅仅是保健食品,还有普通食品等,而且旗下有一家肿瘤医院,还提供医疗服务等。在这件事情上,权健是否涉及违法行为,需要有关部门去调查并解释。

 

新京报:你所担心的是,权健事件让保健食品跟着躺枪?

刘学聪:是的,文章中写的是保健品,实际上这三款产品也确实非保健食品。在宣传过程中,我认为是权健的经销商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实际上,很多食品都涉及虚假宣传,千万别因为权健事情把保健食品骂得一无是处。普通食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依然严重,尤其是以保健品的概念欺诈宣传。从2017年至今的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来看,90%的案子都是非保健食品的欺诈虚假宣传。所以,这一次权健事件,不能让保健食品躺枪。

 

在这里需要明确一点,保健品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所有与健康、保健相关的产品的统称,而保健食品有法律概念,《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经过国家注册备案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在经销过程中需要取得相关的经营许可。

 

新京报:怎么看这个行业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

刘学聪:我相信,只要是保健食品企业,或多或少会存在产品营销中不科学、不规范之处,因为产品到消费者手中,需要经过经销商再到直销员,而直销员为了卖出更多的产品,很容易出现虚假宣传的问题。从保健食品行业来说,这个问题仍然需要规范,需持续处置这种欺诈和虚假宣传,并加强经销商管理,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有关保健功能的争议、营销中的不可控问题等,都在逐步规范当中,比如监管部门正在起草制定关于会议营销的管理要求等。需要强调的是,从保健食品抽样合格率来看,整体还是非常不错的。当然,监管仍然需要加强。

 

新京报:面对铺天盖地的广告,消费者该如何辨别,科学挑选保健食品? 

刘学聪:从消费者层面来讲,选购保健食品时,但凡说是保健品的,一定要谨慎去看待,选购保健食品一定要科学、理性,首先应了解什么是保健食品。除此以外需要明确的是,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不能治疗疾病;购买过程中不要被免费体验、礼品所诱惑,不要被亲情引导、亲情营销及关爱所迷惑;也不要被夸大的功能声称和表述所蛊惑。

权健风波浪潮汹涌、愈演愈烈。12月2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下称《方案》),自2018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指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电话营销行为自查自纠。

 

近两日,有关权健公司的新闻与旧闻充斥在各大媒体平台上,这个一直被舆论断断续续包裹的公司形象也越来越清晰。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权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权健集团”)注册资本40080万元人民币,信用风险分类良好。股东束昱辉持股比例51.10%,实缴出资额20480万元。束长京持股48.9%,实缴出资额19600万元。

 


权健集团企业自行公示的2017年年报显示,2017年营业总收入是0元,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数额一样为6952.82万元,纳税总额0.35万元,从业人数是 1个人。2016年度报告显示资产总额54582.6万元,净利润-96.19万元,纳税总额-96.19万元。

 

一家净利高达6952.82万元的企业,纳税总额只有3500元?

 

近年来,保健品乱象不止此一家,而受害者也不止周洋一位。理财、保健品和电信诈骗,被认为是老年人会面临的三大最常见的受骗形式,而受骗对象也开始从老年人开始向全社会蔓延。

 

据公开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保健品市场规模超过4000亿元,而膳食补充剂类产品市场规模超过1300亿元,并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相关机构预测,2018年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收入将达到3534亿元,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5.75%,2022年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收入将达6343亿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健康营养品消费市场。

 

2017年,原食药监总局发布了《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涉及包括保健品、特殊膳食食品等在内的28大类共774个企业。截至去年年底,整治目标主要就是“欺诈和虚假宣传”。

 

长期以来,保健品并不像药品一样受FDA严格监督,而保健品上市也不需要向FDA提交产品安全性证明,世界许多国家也都面临保健品监管难题。业内人士表示,针对我国保健品市场现状,首要任务就是要尽快建立健全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来改变保健品领域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

 

此次13部门发布的《方案》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得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电话营销的保健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不得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

 

《方案》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电话营销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电话营销行为。

 

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综合整治骚扰电话营销工作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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